符寶玲現年已過七十,丈夫是東吳大學前校長劉源俊,公公是中鋼建廠元老、前董事長劉曾適(音同適),家世顯赫。符女在金融界則素有「鐵娘子」之稱,創下多項女性第一,包括三十五歲就當上財政部金融司副司長、三十七歲出任中央信託局(現已與台灣銀行合併)副局長、五十一歲升任中國輸出入銀行總經理,接著再成為理事主席(即董事長),是國內首位公營行庫女董座。
有豪門爭產浮上檯面,又有「金融鐵娘子」之稱的,中國輸出入銀行前理事主席,符寶玲,這回卻爆出,幫公公代保管價值約700多萬的黃金,公公轉贈給婆婆後,符寶玲卻不歸還,雙方鬧上法院,符寶玲被判敗訴,律師表示,贈與契約一定要公證,更具有法律效益才站得住腳。
值逾千萬元的台銀金條、金幣,交媳婦符寶玲保管
去年一月間,高齡一百零一歲的公公劉曾適將約兩百五十兩、總價逾千萬元的台銀金條、袋鼠鴻運金幣,交給媳婦符寶玲保管。隔月劉曾適指示媳婦賣掉約三分之一,作為未來三年的家用,要求媳婦繳回得款中的二百四十萬元,並由公公再娶的婆婆蹇英(蹇,音同簡)簽收款項,剩下重約一百六十五兩的三十五個金條、十五個金幣,則繼續由媳婦保管。
但同年六月間,年約八十多歲的婆婆蹇英卻寄存證信函給媳婦符女,指公公已將剩餘黃金授權給自己保管,並有授權書為證,要求返還黃金,但媳婦不理。兩個月後蹇英和劉曾適找來公證人和律師到府公證,婆婆並出具公證書向法院正式提告,要求媳婦吐還黃金,婆媳撕破臉、對簿公堂。
一審判媳婦應還婆婆剩下的2/3黃金或賠償等值的739萬元
閃閃發亮金條,現在引發豪門爭奪戰,這一位就是早期金融圈,當時首位公股行庫的女性總經理符寶玲,沒想到被爆出她的公公也就是中鋼前董座劉曾適,曾經請她代為保管165兩黃金跟金幣,價值739萬,後來公公將黃金轉贈給婆婆蹇英,符寶玲卻不還鬧上法院。
外界對符寶玲的印象就是強悍個性,35歲就擔任財政部金融司副司長,55歲成為中國輸出入銀行理事主席類似董座職位,快速以女性身分竄出頭,有金融鐵娘子之稱,不過這次婆婆拿出的公證契約,讓符寶玲爭產被判敗訴,法律人士說,其實只要簽署贈與契約雙方有蓋章,到專業公證事務所公證付手續費就能生效。
財經專家黃世聰:「婆婆就是因為拿出這公證書出來,所以導致在官司中間能大獲全勝,甚至贏過了符寶玲,她所錄的公公親口的談話。」手續不難,卻是有利證據,也讓豪門爭產大戰又意外搬上檯面。
法院審理時,婆婆出具公證書,證明劉曾適贈與剩餘的全部黃金。符女則抗辯,指她今年四月間當面詢問公公並錄音,公公曾表示:「不要給。」質疑公公並沒有要贈與黃金給婆婆。
但法官勘驗公媳對話錄音,符女先是詢問:「黃金要不要給阿姨(蹇英)?」年邁公公回:「有∼有∼有黃金啊?」接著才說:「不,用不到,不∼不要給」符女順勢追問:「可以不用給她是不是?」公公則連說三次「對」。
法官認為,從公公的回答,可見年事已高的公公應是無法理解符女的問題,且回答提及的黃金,也無法證明就是婆媳爭產的黃金,符女應屬誘導式問話;反觀婆婆出具了經公證的贈與契約,具有法定的證據力,至於符女質疑婆婆一下子說獲「授權」,之後又變「贈與」,一變再變,但法官認為,授權書提及同意婆婆「保管及自由處分」黃金,語意清楚。
另符女質疑授權書和公證贈與書,公公的簽名不一致,但法官認為,仍無法就此推論簽名是偽造的,或推翻公證書效力,因此判媳婦須返還黃金,或是賠償等值的七百三十九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記者昨無法聯繫這對豪門婆媳,婆媳各自委任的律師昨均表示「不便回應」,也不說明雙方為何翻臉,符女的丈夫劉源俊昨則低調稱,家人彼此仍有往來,也無婆媳問題,至於為何會走上訴訟之途,他僅說:「那要去問對方。」並強調那是認知問題,家人互動沒問題,至於判決結果,他說「沒有意見」,指黃金還由妻子保管,既然法院判輸,近期將遵照判決歸還。
不願具名的銀行高層表示,「符女在金融界位高權重,但對婆媳問題從來不談,外界難窺究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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